另有新成立的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是否可以对原公司的商标注册过程提出非议,并自己注册该商标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1:54 阅读:6911
请问专家,当有公司已注册了“**”为指定类别的商标后,也就是说该公司已获得“**”TM使用权,但还没得到R商标的时候,另有新成立的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也属同类别,请问**公司是否可以对原公司的商标注册过程提出非议,并自己注册该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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俭朴的鼠标

仁爱的猎豹

2026-04-02 18:21:54

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否成立就是另一个问题。因为前一公司毕竟成立在先,商标申请在先,根据在先使用原则,后一公司的异议应当不成立。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呆萌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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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54

    可以提出异议,但是否成立就是另一个问题。因为前一公司毕竟成立在先,商标申请在先,根据在先使用原则,后一公司的异议应当不成立。

  • 畅快的眼睛
    回复
    2026-04-02 18:21:54

    不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有文件规定,商标和商号,谁注册在先,谁就享有优先权,在后注册的一方要停止侵权。

  • 刻苦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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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54

    你有权提出异议 但是否批准还要看注册过程中有无违规之处

  • 孝顺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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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54

    当然可以提出商标异议,不过你要证明你有在先权利。

  • 勤恳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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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21:54

    可以提出,并就没有涉及的R 商标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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