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写我试用期为三个月,请问这算欺骗员工,我能告公司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14:06 阅读:700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月开始上班,期间有个女孩到劳动部门告我公司无故减退职工,6月初公司让我们签一分合同,上面写我试用期为三个月,工资1000,后1200,但是到今年10月工资也还是1000,合同的起始时间是从6月开始算,请问这算欺骗员工,假合同吗?我能告公司吗?

最佳回答

纯真的嚓茶

热情的睫毛

2026-04-04 18:14:06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可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纯情的花生
    回复
    2026-04-04 18:14:06

    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可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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