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律师,我将怎么样应对客户的投诉,以及我(录入员)与核对员的责任怎么划分

司法 时间:2026-04-06 21:33:36 阅读:9627
2008年5月一客户来我行电汇一笔货款,由于当时的疏忽,没有将首款人的姓名输对,而核对员也没有核对收款人的姓名,导致收款人没能收到货款,但是这笔货款已被及时追回。现在客户对我行发起投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万。

最佳回答

朴素的荷花

喜悦的乌冬面

2026-04-06 21:33:36

客户来你行汇款,如果你的失误造成客户实际损失,应当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温暖的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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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1:33:36

    客户来你行汇款,如果你的失误造成客户实际损失,应当赔偿。

  • 端庄的缘分
    回复
    2026-04-06 21:33:36

    要主动承认失误求得谅解,实在没办法可以请示领导是否拒绝赔偿。因为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后果要银行承担,合理的损失银行应予赔偿,为公平处理可由法院判决。你与核对员责任同等,不排除银行承担责任后向你们追偿、进行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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