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霸王条款”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0:12 阅读:7132
2008 01 01我和本地**局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交了两年的房租。几天后**局又和我潜力一个补充协议。其中有一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业主有权在租赁合同期内或到期后收回租赁房屋(以业主口头通知收回时间为期限)租户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条件进行阻扰,否则将对租户进行处罚,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租户自己承担: 请问这是否“霸王条款”能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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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黑的手套

机灵的彩虹

2026-04-02 17:40:12

我们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指的是有行业垄断地位或者有交易决定权的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而自定的具有明显不公平内容的交易条件。霸王条款这一名词不是法律术语。 你与电信局之间的合同,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双方已经签订并在履行中。那么,合同的效力及其是否能撤销等,则必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考量。合同法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主张撤销或变更,但是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换言之,如你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未提出合同的变更要求,那么你将丧失了合同的变更权。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大意的曲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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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40:12

    我们通常所说的霸王条款,指的是有行业垄断地位或者有交易决定权的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而自定的具有明显不公平内容的交易条件。霸王条款这一名词不是法律术语。 你与电信局之间的合同,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双方已经签订并在履行中。那么,合同的效力及其是否能撤销等,则必须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考量。合同法规定,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主张撤销或变更,但是必须在一年内行使。换言之,如你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未提出合同的变更要求,那么你将丧失了合同的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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