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0:37 阅读:4844
我于2008年4月8日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去宁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2008年8月27日他们回函结论为暂不进行工伤性质认定.我伤后在宁乡县人民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用10000多元.

最佳回答

单薄的唇膏

外向的电脑

2026-04-02 16:40:37

你好,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英俊的翅膀
    回复
    2026-04-02 16:40:37

    你好,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 满意的小甜瓜
    回复
    2026-04-02 16:40:37

    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柔弱的钢笔
    回复
    2026-04-02 16:40:37

    先等待结果,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友好的西牛
    回复
    2026-04-02 16:40:37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高贵的鱼
    回复
    2026-04-02 16:40:37

    等待结果。

  • 怕孤独的玉米
    回复
    2026-04-02 16:40:37

    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上一篇 侵犯肖像权会怎么判刑

下一篇 公司在适用期可以随便的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