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司法 时间:2026-08-23 10:23:16 阅读:9104
我于2008年4月8日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去宁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工伤,2008年8月27日他们回函结论为暂不进行工伤性质认定.我伤后在宁乡县人民医院救治花费医疗费用10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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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丝袜

笑点低的火

2026-08-23 10:23:16

你好,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含糊的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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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你好,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 英勇的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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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应当认定为工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俏皮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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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先等待结果,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动人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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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典雅的金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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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等待结果。

  • 友好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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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10:23:16

    如果你确系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应属于工伤。如果劳动部门不予认定,你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其依法及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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