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适用期可以随便的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吗

司法 时间:2026-10-13 08:14:05 阅读:6828
本人在08年6月16日进集美北区天风路192-196号莱恩迪公司其试用期为2个月可现在我多在那做了4个半月了.公司还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公司面临淡季要将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公司是否要赔偿的我经济损失

最佳回答

神勇的龙猫

包容的糖豆

2026-10-13 08:14:05

你好! 在试用期没有法定的原由,对方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对方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两倍的工资。 基于以上事实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赔偿你经济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魁梧的狗
    回复
    2026-10-13 08:14:05

    你好!在试用期没有法定的原由,对方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对方没有和你签定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两倍的工资。基于以上事实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赔偿你经济损失。

  • 背后的秀发
    回复
    2026-10-13 08:14:05

    应当赔偿。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酷炫的高山
    回复
    2026-10-13 08:14:05

    应当赔偿。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瘦瘦的鞋子
    回复
    2026-10-13 08:14:05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上一篇 被人盗用身份证为摩托车上牌

下一篇 我是否要上完9月份才能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