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在该事故中承担什么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40:43 阅读:2844
10月14日下午1:50左右(午休时间)该校八(3)班学生马某从教学楼二楼摔下,头部受伤。事发后,闻讯的教师一边设法通知家长,一边迅速将该生送往巴州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无法救治,教师们又迅速送至民和县人民医院,2:30左右抵达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3:20家长赶到。当天下午,多名教师及学校领导在医院陪护守候至6:30离开医院,住院至今。现经医院的治疗,基本恢复。但右眼受到损伤,需要进一步治疗 (该生在学校有校方责任保险,校方在事发当日已向保险公司报案,次日保险公司已来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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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的羽毛

务实的悟空

2026-04-02 16:40:43

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果学校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在安全方面没有隐患,而学生受伤害又不是学校在组织活动中受到,事发后学校又尽到了必要的义务的话,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安静的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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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40:43

    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如果学校教学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在安全方面没有隐患,而学生受伤害又不是学校在组织活动中受到,事发后学校又尽到了必要的义务的话,学校不应当承担责任。

  • 疯狂的康乃馨
    回复
    2026-04-02 16:40:43

    没有证据证明学校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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