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笔贷款我并不知道,复印件的证号是别的人证号和出生年月,我该承担什么的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9:57 阅读:2424
2007年3月10日我丈夫在本地信用社代款10万元,当时我去为其担保。后于2007年3月28日在本地信用总社通过朋友关系又贷款10万元,此笔贷款我并不知道,用的身份证可能是伪造的(我只看到复印件,未见到原件,复印件的证号是别的人证号和出生年月,姓名和照片是其本人),我丈夫于2007年10月份因车祸去世,现信用总社到法院起诉我要我还款,我该承担什么的责任?

最佳回答

单身的铃铛

发嗲的海燕

2026-04-02 17:09:57

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专一的招牌
    回复
    2026-04-02 17:09:57

    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 大力的泥猴桃
    回复
    2026-04-02 17:09:57

    你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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