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给我限期拆除通知书

司法 时间:2026-06-06 05:24:15 阅读:1859
2008年10月22号我收到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上注明我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房600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确认该建筑属违法建筑,限2008年10月24号自行拆除,逾期将依据法律程序和有关文件执行。 我把建的是养猪厂,占的是我自家的30年不变承包土地,有承包合同,且合同上明确注明承包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业和养殖业,600平方米的地方都是围墙,内有二间小房,剩下的全是猪圈,我这属于违法建筑吗?我应该怎么办才好··望律师帮忙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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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芝麻

含蓄的小虾米

2026-06-06 05:24:15

建永久性房屋应先报建,经国土部门批准才能建房,否则就属于违章。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无情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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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5:24:15

    建永久性房屋应先报建,经国土部门批准才能建房,否则就属于违章。

  • 尊敬的鸡翅
    回复
    2026-06-06 05:24:15

    不服城管处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 大力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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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5:24:15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单薄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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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6 05:24:15

    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 执着的大树
    回复
    2026-06-06 05:24:15

    不服城管处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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