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每月只领取低于本地最底工资保障的薪水,现在公司的业务出了问题,我想辞职,公司不允许,并且还要起诉我承担业务的损失,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公司说:存在劳动事实就相当于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7:31 阅读:2684
律师您好,从2007年7月份开始我在山西阳泉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公司只跟我签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以后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今年9月份我考取了公务员,现在必须得离开公司,可是由于在今年的6月份我出口了一批货物到阿根廷,货到后由于价格的原因客户拒绝付汇,现在公司不允许我辞职,并且要我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我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该视为劳动合同,我现在很困惑,到底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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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7:17:31

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你可以随时离职,只要你在工作中没有个人过错,公司不能要你赔偿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精明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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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7:31

    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你可以随时离职,只要你在工作中没有个人过错,公司不能要你赔偿损失。

  • 现代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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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7:31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粗心的月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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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7:31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背后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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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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