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每月只领取低于本地最底工资保障的薪水,现在公司的业务出了问题,我想辞职,公司不允许,并且还要起诉我承担业务的损失,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公司说:存在劳动事实就相当于

司法 时间:2026-06-05 19:57:34 阅读:2367
律师您好,从2007年7月份开始我在山西阳泉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公司只跟我签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以后就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今年9月份我考取了公务员,现在必须得离开公司,可是由于在今年的6月份我出口了一批货物到阿根廷,货到后由于价格的原因客户拒绝付汇,现在公司不允许我辞职,并且要我承担相应的责任,说我跟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应该视为劳动合同,我现在很困惑,到底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到底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律师!

最佳回答

慈祥的柜子

听话的裙子

2026-06-05 19:57:34

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你可以随时离职,只要你在工作中没有个人过错,公司不能要你赔偿损失。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碧蓝的绿茶
    回复
    2026-06-05 19:57:34

    你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你可以随时离职,只要你在工作中没有个人过错,公司不能要你赔偿损失。

  • 坚强的面包
    回复
    2026-06-05 19:57:34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精明的睫毛
    回复
    2026-06-05 19:57:34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清秀的高跟鞋
    回复
    2026-06-05 19:57:34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上一篇 关于购房时预付款时到交房时的利息问题

下一篇 起诉对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