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判决合理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1:02 阅读:6589
早晨8.00左右,我去“杭州小笼包”吃早饭,结帐的时候,我拿出一张面值50元的人民币。老板仔细看看之后,要求我换张钱。我兜里只有这一张钱,是昨天吃饭,别人找给我的。我对老板说:“这钱看还看不出来吗?用手一摸就能摸出来。不信,你到外面烟店给我买包烟。”老板说:“你自己去吧。”我便走到“亨达烟店”买包“七匹狼。老板给我拿了烟,接过钱,用验钞机验了2次,请我换张,我觉得那个验钞机不准。便又到和它相近的“东升烟店”,老板接过钱看看之后,给我拿了烟,并找我45元。我付了8.5元饭钱后,准备离开。东升烟店的老板追了出来,要我把钱和烟给他。我说钱不够,把烟和剩下的钱给了他。他接了烟和钱便伸手打我,我挡开之后。他转身回到店内拿了根木棒,对我的头来了一下,当时我一阵眩晕,伸手摸了下头,全是血。我在门口站了3分钟左右,便报了警。在警察局里我主动拿出那张50元钱,说:“就是这张钱,请警察同志帮助鉴别一下。”警察让我去医院,我去了医院,属于轻微伤害。下午录口供的时候,警察告诉我钱是假的,并问我什么时候发现是假的。我说我报警的时候,还不知道。警察说,别人都用机器给你验了,你怎么还说不知道。我说那个机器我也用过,不准。警察说银行里都用那个,怎么不准。我说:按你的意思,就是在亨达烟店的时候。于是警察就写上在亨达烟店的时候。5天后,警察说我用50元诈 骗,裁定拘留我5天,而打我的人只罚款200。 我一直奉公守法,从无不良记录,对于诈 骗的罪名我无法接受,请问警察这么判定合理吗? [[i] 本帖最后由 wzm68413518 于 2008-8-13 11:20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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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蚂蚁

天真的月光

2026-04-04 20:11:02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