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买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房屋登记人欠别人债务,法院可以执行我购买的房屋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9:16:53 阅读:867
我于2006年12月3日以10万元的价格从B手中购买了一处二手房,房产证登记人为A,2005年8月15日A以9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了他父亲B。在我与B进行房屋交易时,其将A与B的买卖房屋协议及登记人为A的产权证一起交给我,我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007年6月因A欠C债务,C起诉A还钱(A为了躲债,C已找不到A),C起诉要求执行登记人为A,但所有权是我的房子,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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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伤的小丸子

轻松的冰淇淋

2026-04-04 19:16:53

如果产权没有过户,法院可以进行执行。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平常的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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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16:53

    如果产权没有过户,法院可以进行执行。

  • 悲凉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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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16:53

    没有办过户,所有权不是你的,这就是你的风险。只能索赔。

  • 英俊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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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16:53

    可诉讼要求产权人赔偿损失。

  • 忧郁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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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9:16:53

    喻律师:那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来保障我的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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