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时期的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能作为农村房屋析产确权的依据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15:33 阅读:5667
祖上遗留一老宅子,曾祖父有5儿女,但曾祖父解放前就已去世,该房子一直由祖父居住修缮,1952年土地改革的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上登记的户主为祖父,但当时曾祖母还健在,其他祖父的兄弟姐妹均在解放前婚嫁或者工作,也就是土改的时候他们都没在村子里,按当时的政策应该没有参加土改吧? 后1982年的时候房屋部分倒塌,一外地的祖父的弟弟曾经回来出资翻建.但82年以后就从来没过问过房子的事.直到祖父去世他也没提起房子产权的主张,后来房子的维护修建都由我们家承担,并对房屋的结构作了较大的改动,他们也没提出任何异议.但是现在他们提出房子的4/5产权归他们所有.(曾祖父有3女2男).我认为房屋产权虽属祖上遗留但已经过土改,产权应该有所变更,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应作为房屋确权的依据.不知道各位律师们能否给我些建议?如果上诉,法院能采纳吗?有几分胜算呢?烦请各位专家给我支个招,谢谢大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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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忘的石头

雪白的花瓣

2026-04-06 20:15:33

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一般农村土地房屋都是根据91年全国土地普查的结果确权的。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怕黑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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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0:15:33

    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一般农村土地房屋都是根据91年全国土地普查的结果确权的。

  • 淡淡的发卡
    回复
    2026-04-06 20:15:33

    土改时期的农业税土地产量分户清册能作为农村房屋析产确权的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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