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房产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57:36 阅读:7879
事件主要当事者:Z公司(国企),职工A,职工B, 职工B的丈夫C。 公司在90年代末期的时候进行福利分房,当时的政策是:职工B交出一套旧房子,可以换得一套新的大房子;而职工A可得一套旧房子,没有新房子。公司的分配政策是把职工B交出的旧房子直接分给职工A。当时职工B答应了,并且在房屋置换上签字同意将一套小房子交出,然后得到一套大房子,并且公司也给职工A开出了住房单,职工A可以拥有该套小房子,但当时公司没有马上将小房子过户给职工A。(这里需要说明的,这套小房子的户主并不是职工B的名字,而是其丈夫C的,不过职工B也已经签字确认可以交出小房子)。因为这套房子属于公房,还是那种交房租的,不能归个人所有,后来98年的时候C单位下了文件说是可以买房子,当时职工B也把此文的复印件交给其同事职工A,后职工A认为反正该房子也是Z公司分给自己的,于是就拿出全额房款(6万多),交给办公室的同事,由此同事转交给职工B,而职工A手里没有交款的发票,只有一张收据的复印件(办公室的同事已表明态度可以为职工A作证,证明6万多是职工A出的)。再后来,直到2004年职工A听说C的产权证下来了,就去房屋登记机构查询,发现产权证早已被C领走,于是找职工B索要,认为当时已经签字交出小房子,房产证就应该归我职工A,但职工B屡次推脱不给。 直至今日,职工A想卖掉房子,急等钱用,没有产权证却卖不了,于是提出要求职工B过户,但职工B不答应,并耍无赖,说是当时公司分房不公平等,要求公司给其补偿,但职工B要求的数额十分大,摆明了是狮子大开口,公司是不可能承受的,因此推断职工B的真正目的不是要补偿,而是要侵占这套小房子。 现在职工A和Z公司一致同意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因为公司在中间斡旋已经不起作用。作为职工A应该享有公司当时的分房福利,是毋庸质疑的,所以职工A要求得到其所应该得到的利益。 还有一个细节,职工B在单位的口碑不是很好,目前正在办理辞职手续,如何和公司无关了,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会不会更加复杂?另外产权证在职工B的手上,如果她把房子卖了怎么办?现在应该怎么防范? 请问专家这个官司应该如何打?胜率有多大?请专家给予分析。

最佳回答

粗犷的蜻蜓

魁梧的蚂蚁

2026-04-02 19:57:36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无语的老虎
    回复
    2026-04-02 19:57:36

    可以与律师进行当面的咨询。

  • 霸气的招牌
    回复
    2026-04-02 19:57:36

    你好,可与本律师联系。感谢您对本律师的信任,如需进一步咨询可致电。臧云律师:13661361624博客:http://blog。sina。com。cn/lvshizangyun

  • 诚心的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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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57:36

    我在北京,有哪位律师如果认为可以接受,联系我

  • 光亮的小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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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57:36

    请问要打赢的话,需要具备什么呢?这个案情的关键是什么呢?哪里是有效突破口呢?我在北京,有哪位律师老师熟悉此类案情,请回我站内消息,如必要可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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