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我们如何处置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00:56 阅读:8144
爷爷死后留下房产。爷爷有2个孩子,姑姑和我 爸爸。爸爸先于爷爷死亡。我爸爸就我和妹妹2个孩子。姑姑解放前就离开了本地,于1963年死亡,我们只知道有姑姑育有一子。但是表哥和我们,都互不往来,也不认识。也不知道音讯。请问爷爷的房产我们如何处置?而在1988年的 时候,我母亲就将房产证办成,她和我及我妹妹3人共拥。请问如何处置?如果有错应该怎么做? [[i] 本帖最后由 zs520120 于 2008-6-25 16:31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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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的月光

幽默的镜子

2026-04-06 17:00:56

房子权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产权人是以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产权登记的,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狂野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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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56

    房子权属以房产证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产权人是以欺骗等非法手段取得产权登记的,可以申请撤销登记。

  • 典雅的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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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56

    有产权证就按照产权证处理,产生其他问题,到时候再解决,目前,产权问题已经解决掉了。

  • 瘦瘦的仙人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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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56

    先就这样办吧。等他找来时再说吧。

  • 安静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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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56

    问题是我爷爷的 财产,变成了我 母亲的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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