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方的做法是违法还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18:33 阅读:3199
我是某家具厂的焊工,因工资问题社保要去劳动仲裁,我以没买社保和克扣工资,安排加班没补休也没加班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我的工资是个人计件,但合同里说我的上班工时按综合工时工作制以年为周期(签合同时我不知,厂里解答也不是实际意思),我每月工时210以上,我请求超过170的工时为加班工时可以吗?(如按综合工时工作制,和劳动法里的不就矛盾了吗?况且在家具厂里做焊工可以按那样上班吗?(受不了的啊!)怪不得厂里天天叫加班!)还有个扣款叫<分摊金额>说是班长的带班费(扣我月工资%10)(班长安排我工作所用时间的补偿费)没在工资条里打印的,不公开,进厂时也没说,合同里也没约定!请问分摊金额合法吗?可以扣我的吗?扣了也不用在工资条里列出来吗?我可以说这个扣款是克扣工资吗?(劳动局的去检查过了,其他硬性规定的没扣了,但还扣《分摊费》而且还多扣1——2%)(所有员工(我知道约有被扣的60人以上)都说不合理,因为就是每天都加班每星期搞都安排晚上加班搞(2小时左右)一次卫生,没加班费,自己还出钱!)!!!我们的扣款能要回来吗?会得到赔偿吗?请高人告知,(最好有依据),谢谢! [[i] 本帖最后由 求知者999 于 2008-6-22 20:30 编辑 [/i]]

最佳回答

失眠的月饼

等待的睫毛膏

2026-04-02 20:18:33

无理扣款当然不可以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苗条的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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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8:33

    无理扣款当然不可以

  • 畅快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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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8:33

    综合工时制是要到劳动局登记的,否则,就要按照正常规定支付工资

  • 酷酷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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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18:33

    恩,谢谢熊律师!主要是那《分摊费》太黑了!事前不说扣了也不说,请问那钱扣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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