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工伤鉴定期限,还能要补偿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05:44 阅读:7728
各位尊敬的律师,我刚发的帖子未讲工伤的时间, 2004.5.在晚上值班中,一人处理吊机故障意外被电火花烧伤,烧伤面积13%,等级中度,后植皮手术.单位也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工伤事故.因单位技术人员少,我伤还未全愈,就被叫去上班,而单位并未马上叫我去劳动鉴定中心去做工伤伤残鉴定,我本人当时也不了解,一直到今天也没做鉴定. 我现向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出一次性补偿.而单位以我未做伤残等级不做补偿,我该咋办?后了解厦门有一家现在还可做伤残鉴定,不知有没有法律效力?希望能得到各位律师的解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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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月光

寒冷的海燕

2026-04-02 17:05:44

已经过了时效了,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了。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故意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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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44

    已经过了时效了,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了。

  • 耍酷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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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44

    这个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我这样认为:工伤鉴定终究是一个证据而已,如果民事诉讼中确实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法院应当判令给予你工伤待遇。在交通事故中,法院已经明确,如果责任认定确有错误的,法院可以不予理睬认定结果,而是根据审判认定的责任大小分配责任。所以,我觉得你还是有可能享受工伤待遇的。

  • 傻傻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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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05:44

    已经过了时效了,不能再去申请工伤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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