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们手中的托运单中并没有特别约定:请问律师我该找谁索赔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37:44 阅读:8291
我于08年六月一日在河南郑州中国**航空公司货运处发往黑龙江哈尔滨3700只鹅雏,3961次航班,结果下飞机时发现鹅雏大批死亡,经现场检查发现死亡3100只,死亡是长时间缺氧致死,哈市*航方面出具事故死亡报告书,认定这起事故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但根据托运书及他们*航的说法,鲜活物品死亡不给予理赔,但我们手中的托运单中并没有特别约定:死亡自付,只约定由我们去机场自提。现在此事故已经过去半个月了,郑州*航公司说根据他们的程序要进行内部调查,至今还没有答复,请问律师我该找谁索赔???怎么来打这场官司???

最佳回答

不安的野狼

传统的手机

2026-04-02 16:37:44

托运单应该就是合同,既然他们的托运书与你的托运单不一致,那么就应该以你的托运单为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高高的啤酒
    回复
    2026-04-02 16:37:44

    托运单应该就是合同,既然他们的托运书与你的托运单不一致,那么就应该以你的托运单为依据。

上一篇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解读

下一篇 请高人多多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