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会怎么判……
律师您好:
从2000年开始,我和父母、爷爷一同居住在本市的一间公产房里。我有本市户口,父母是早年下乡返城的,户口不在本市。户口本上原来是爷爷和我的名字,爷爷2002年去世后房本的承租人就是我自己的名字了。现在为了我的婚事,父母以我的名字给我买了一套商品房,要2010年入住,预计我2010年6、7月份结婚。现在婚姻不稳定,我想咨询一下:
万一今后离婚了,房产会怎么判?这套商品房是我婚前买的,是不是该算个人财产,还会夫妻二人均分吗?那我父母现在居住的公产房也是我的名字,并且他们从2000年起就一直居住,离婚还会分给女方吗?
最佳回答
1、你和父母写一份协议,说明两套房子的产权归属你父母;
2、你父母保留支付房款和公房租金的凭证,证明是他们出资的。
这些文件做好,基本就没事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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