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此房产纠纷与继承该这样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4-06 20:02:41 阅读:2262
特请教咨询:1、我朋友购买的父亲单位产权(即当初其父母赠送给他们结婚居住至今已有23年的房屋)是否属于婚前赠予。 2、我朋友该如何面对两姐妹及母亲提出的房产要求? 3、我朋友的上述两处房产的产权是否与两两姐妹及母亲有关? 事发时间: 2008年05月30日 事发地点: 江苏泰州 事发经过: 我朋友是家中独子有两处房产:(另有两个姐妹,均已出嫁结婚) 1、一处是其父母赠送给他们结婚居住的、一直至今,他们一家居住此房已有23年。此房原是其父单位分配的公房63平方米(在当地属早期商品楼房)。后来其父单位房改、我朋友父母亲同意并主动要其购买此房产权,于是我朋友夫妇出资用父亲名字购买了父亲单位的房屋产权。 2、另一处是其父母家中的2间老式平房39平方米外加院子。此房属于房管处直管公房。前几年房改时,因政策不许同一姓名者购买两处公房,父母便又主动将此房交其购买,我朋友便又自已掏钱经父母同意更名以自已名字购买了产权,手续具全。但仍由其父母居住、产权归我朋友所有。 以上两处房产,两个姐妹及众亲友都对此无异议,既成事实。 矛盾: 1、后来我朋友一家与两个姐妹家因生活琐事失和,其父母站到两个姐妹一边、家庭矛盾升级,并未经其同意,也未经建设部门批准擅自在我朋友产权的老式平房院子里,以其父名义新盖了两间砖混结构的二层小楼。当时我朋友也未阻拦。 2、去年其父去世,三姐弟共同出资治丧。事毕,其母仍居住原房屋(即产权归我朋友所有的老式平房里)。我朋友表态:“此房产权归我所有,可给母亲住到终老。”两姐妹及众亲友都对此无异议。 3、我朋友父母均享受退休养老金并有积蓄,对两姐妹家及其子女生活或买房盖房等大事情都有资助。 而我朋友 一家自双方失和后,与两姐妹家及父母亲来往极少几乎无联系。其父病重至去世治丧才有联系。 现在,我朋友的两姐妹及母亲向我朋友提出要求:要将我朋友上述两处房产拿出来与她们一起重新分配产权,并准备诉诸法律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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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的蛋挞

诚心的烤鸡

2026-04-06 20:02:41

如果没有赠与协议,更没过户,现其父母反悔就没办法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无聊的大米
    回复
    2026-04-06 20:02:41

    如果没有赠与协议,更没过户,现其父母反悔就没办法了。

  • 动听的手套
    回复
    2026-04-06 20:02:41

    第一处房产,虽然出资是你的朋友,但是房屋产权证上是你朋友父亲的名字,从法律上该房屋产权依然是父亲的;第二处应当是你朋友的。现在应当对属于父亲的房产进行继承。辽宁盘锦张西云律师电话:1306528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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