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五年,房产过户

司法 时间:2026-10-22 13:24:43 阅读:4270
01年协议离婚,协议内容婚后购买的男方福利房归女儿(女儿归我抚养)所有。(未办手续,只是在离婚证上写有。)后街道地址更改,房产证拿给男方办理,男方不愿将房产证交回。我是否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更改房产证姓名?或做公证?

最佳回答

粗心的大侠

大气的中心

2026-10-22 13:24:43

因男方不配合,只能起诉解决。具体诉讼方案请直接与律师面谈

最新回答共有9条回答

  • 眼睛大的大白
    回复
    2026-10-22 13:24:43

    因男方不配合,只能起诉解决。具体诉讼方案请直接与律师面谈

  • 冷静的小丸子
    回复
    2026-10-22 13:24:43

    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起诉对方,要求变更到你的名下。

  • 粗犷的小海豚
    回复
    2026-10-22 13:24:43

    以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心灵美的背包
    回复
    2026-10-22 13:24:43

    请律师发函与其洽谈 无果的情况下再起诉

  • 呆萌的小猫咪
    回复
    2026-10-22 13:24:43

    直接以协议提起诉讼,要求其过户。

  • 缥缈的河马
    回复
    2026-10-22 13:24:43

    提起诉讼,要求其过户。

  • 拉长的机器猫
    回复
    2026-10-22 13:24:43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 尊敬的樱桃
    回复
    2026-10-22 13:24:43

    以女儿的名义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上一篇 请问我能否要回超时的加班工资

下一篇 写履历表时填了虚假信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