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前女友要求处理我的房产,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10-14 00:01:05 阅读:5226
我于2005年9月购买了本市的一处商品房,建筑面积为105平方米,总房价为38.9万。签约时写的是我跟前女友的名字,首付11.9万(其中三万是由前女友出资,其余均由我出资),余下27万办理了组合贷款,也一直是由我在还贷。现在该套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我是产权人,前女友是共有人),07年10月前女友跟我提出分手,并要我补偿她七万元她才愿意将她名字去掉,我不同意.现在她要求以法律途径解决房产的问题,拿回她该得的部分。
如果法院受理此类案件,那么一般的审判结果会是怎样,我的前女友她能得到最大利益是多少?(我跟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急切期待专业人士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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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智的大叔

开朗的猫咪

2026-10-14 00:01:05

由于产权证上有她的名字,且她实际出资三万元,则在你能证明的你其余出资部分的情况下,她获得原始出资,并按比例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野性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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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由于产权证上有她的名字,且她实际出资三万元,则在你能证明的你其余出资部分的情况下,她获得原始出资,并按比例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

  • 内向的冥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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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1、之后贷款都是你还的,所以未还贷款部分属于你的;2、已还贷款部分和首付部分,不管出资多少,产证上名字都有,因此属于共同财产。各自一半。

  • 糟糕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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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房子属你们共有,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建议当面咨询本地的律师。

  • 和谐的凉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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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获得原始出资,并按比例获得房屋增值部分的价值。

  • 无辜的方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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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如果不能证明是共同共有,就是按份共有

  • 超帅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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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4 00:01:05

    房屋应当是双方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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