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可以走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22:58:42 阅读:5341
2008年3月1日上班,一个月试期过了,公司仍未签合同,只是让我继续上班,工资只是暂时的,说以后慢慢再加, 而且在我工资里面私自扣掉了500. 我要求退还我的工资,公司说是规矩要我直接找老板 另外我要求公司把我的工资固定下来,可是公司还是搪塞没给出确定的答案 我27号递上了辞职报告,到现在领导也没给个正确的答复所以我想做到31号就离开,我可以拿到我应用的全部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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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美的御姐

听话的鸡

2026-04-06 22:58:42

首先,不得约定单独的试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受伤的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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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8:42

    首先,不得约定单独的试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 成就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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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8:42

    嗯,你除了可以索要单位拖欠你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另外还有拖欠工资的50%的赔偿金。

  • 彪壮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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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8:42

    你首先要证明你有权获得的工资是多少。不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你主动辞职是十分失策的。

  • 拉长的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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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8:42

    你不但可以要求支付你应得的工资,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 敏感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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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22:58:42

    不得约定单独的试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书面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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