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司法 时间:2026-04-04 16:27:03 阅读:324
我想问向您请教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家房子的产权登记人是我姨婆,但因他长期居住在印尼,因此房子长期为我们居住.故在1988年的时候,姨婆委托爷爷及他两个儿子为代管人,爷爷的代管权包括"房租的收缴\文件的处理\房屋的修缮等,但在98年的时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管权在香港被取消,委托人在98年在香港另立有有一份委托书,代管人变为其儿子,可是这个变更并未告知被取消代管权的人 ,也未有任何书面文件的送达.现在的代管人要将房子出售,爷爷才才知道自己的代管权在98年已被取消. 现在代管人限期要求我们搬出.      委托人即姨婆现在还在世,我们并不知道着是否是其真实意愿,照理姨婆的子女都享有这房子出售的即得利益,如果有一个放对该房出售,我们可以以此来阻止这房子的买卖吗?     对这样的问题,我们该如何从那些方面来争取最大的利益?

最佳回答

忐忑的饼干

生动的悟空

2026-04-04 16:27:03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1、代理权的问题; 2、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建议与律师面洽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由的雪碧
    回复
    2026-04-04 16:27:03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1、代理权的问题;2、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建议与律师面洽

  • 俏皮的大船
    回复
    2026-04-04 16:27:03

    委托书的效力的问题需要确定。另外,你们享有优先购买权

上一篇 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要在协议书上写清赔偿金额

下一篇 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