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紧急,求问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06:41 阅读:3749
您好, 请问下面这种事情,需要负担什么责任: 两个不满20的男青年,合伙在比较边远的地方开了个修车档口,请了几个师傅和学徒,营业执照还未办下来已经已开始营业了。 有次维修中,一学徒工为货车轮胎打汽时,因操作错误,轮胎爆裂,伤势严重,送医院救治后,该伤者性命保住了,但成为了少一只腿的伤残人士。 该伤者的住院及其手术等费用,均为两个合伙的老板共同支付了,后期钱不够,修理店也转卖给了其他人。 请问像这样的事故,修理店的那两个店长还应负什么责任呢?若伤者一旦提出诉讼,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麻烦您能给予较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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妩媚的毛巾

眼睛大的画笔

2026-04-06 17:06:41

修理店的两个店长应继续支付人身伤害赔偿的费用,而且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凶狠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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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6:41

    修理店的两个店长应继续支付人身伤害赔偿的费用,而且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陶醉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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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6:41

    在本案中,存在雇佣法律关系,修理店的两个店长应继续支付人身伤害赔偿的费用,而且得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个性的灰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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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6:41

    你应该换个地方问这个问题,这里是劳动论坛。

  • 快乐的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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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6:41

    修理店的那两个店长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 俊逸的水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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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6:41

    雇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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