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分配

司法 时间:2026-08-23 09:59:39 阅读:5808
请帮忙给分析一下,我今年二十八岁,结婚五年了,还没有小孩,在结婚第三年的时候我的舅舅赠于两间房的地基给我,并且在建完后说明这个房子是只赠于我的,今后如果家庭有什么矛盾不属共同财产,我老公也签字同意了,请问这个在分财产时就不应属入共同财产吧.只是一张手写的文字有不是共同财产的法律效易吗. [[i] 本帖最后由 cllapy 于 2008-4-21 02:18 PM 编辑 [/i]]

最佳回答

粗犷的诺言

尊敬的诺言

2026-08-23 09:59:39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坦率的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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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美丽的黑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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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只要明确赠与夫妻中一方,是没问题的。

  • 健壮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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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只赠与你一方,则是你个人财产。

  • 醉熏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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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超级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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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没问题,是你个人财产

  • 文艺的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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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属于个人财产

  • 幽默的小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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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9: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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