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分配

司法 时间:2026-03-30 05:18:05 阅读:7771
请帮忙给分析一下,我今年二十八岁,结婚五年了,还没有小孩,在结婚第三年的时候我的舅舅赠于两间房的地基给我,并且在建完后说明这个房子是只赠于我的,今后如果家庭有什么矛盾不属共同财产,我老公也签字同意了,请问这个在分财产时就不应属入共同财产吧.只是一张手写的文字有不是共同财产的法律效易吗. [[i] 本帖最后由 cllapy 于 2008-4-21 02:18 PM 编辑 [/i]]

最佳回答

灵巧的裙子

优雅的小猫咪

2026-03-30 05:18:05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贪玩的御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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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文静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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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只要明确赠与夫妻中一方,是没问题的。

  • 背后的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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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只赠与你一方,则是你个人财产。

  • 笨笨的小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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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温婉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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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没问题,是你个人财产

  • 笨笨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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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属于个人财产

  • 激情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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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5: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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