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分配

司法 时间:2026-10-13 01:44:58 阅读:2100
请帮忙给分析一下,我今年二十八岁,结婚五年了,还没有小孩,在结婚第三年的时候我的舅舅赠于两间房的地基给我,并且在建完后说明这个房子是只赠于我的,今后如果家庭有什么矛盾不属共同财产,我老公也签字同意了,请问这个在分财产时就不应属入共同财产吧.只是一张手写的文字有不是共同财产的法律效易吗. [[i] 本帖最后由 cllapy 于 2008-4-21 02:18 PM 编辑 [/i]]

最佳回答

淡定的红酒

畅快的灰狼

2026-10-13 01:44:58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完美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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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妩媚的河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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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只要明确赠与夫妻中一方,是没问题的。

  • 冷酷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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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只赠与你一方,则是你个人财产。

  • 仁爱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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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是你的个人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 野性的金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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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没问题,是你个人财产

  • 奋斗的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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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属于个人财产

  • 激情的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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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1: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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