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需要你的帮助

司法 时间:2026-03-30 01:15:44 阅读:6876
丈夫与我同在一个单位上班,丈夫曾任单位下面的队里任队长。因多种原因于2006年3月提出辞职,单位没答复,把他的职务降为副队长,新任的队长接收了债权,债务及以前外面所欠单位的工程款却不接。丈夫看在单位干也不发工资,没意思就出去干了。以前的债务没人认,丈夫自己花钱,找关系于2007年8月要回20万,想自己要回帐把经自己手欠下的帐还清,但中间的手续不好办,他不想让单位知道,我是会计,我就拿了单位的收据偷盖了单位的公章,他与外面单位联系好后,让我把手续交给了他们。后来在丈夫回来后,他们把工程款给了丈夫。后来觉得这样办不妥,就把要回的帐全部交由单位分配。单位现在以我偷盖公章为由要给我警告处分。我觉这样处理有点重,错在他们,他们撤我丈夫的队长当时没处理好债务问题,再一个我丈夫递交辞职报告后,他们没给结果,却与2007年停交了养老医保。我丈夫要求他们把他的关系转走,单位至今也没明确的答复,我觉这样下去心里也很烦,我想辞职不干,如果想让我交帐,就得同意把我与丈夫的关系转走,这样做合适吗?如果不合适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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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魅力的凉面

土豪的河马

2026-03-30 01:15:44

你好: 从法律上来说,你与你丈夫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你的行为存在过错,单位可以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单位有过错,你丈夫可以起诉单位。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羞涩的悟空
    回复
    2026-03-30 01:15:44

    你好: 从法律上来说,你与你丈夫是两个独立的主体,你的行为存在过错,单位可以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单位有过错,你丈夫可以起诉单位。

  • 清脆的月饼
    回复
    2026-03-30 01:15:44

    如果对单位的行为有异议,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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