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式两份都在老板那里有没有效未给办保险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32:17 阅读:6773
我07年3月进入公司,试用一个月后就正式上班了,未签合同.08年1月份签了合同,但老板以种种理由把一式两份合同留在他那边不给我们,而且至今未给我们办社会保险.我在工作上给公司造成近5万的损失.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合同,可不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偿,要不要负什么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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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白云

老迟到的小兔子

2026-03-30 04:32:17

1、劳动合同有效,老板不给,你找劳动监察,按照不签合同计算,付双倍工资 2、社保还是要交的,从07年计算; 3、5万元你应该酌情赔偿,但是大头绝对是公司承担; 4、你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补偿金。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温婉的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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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17

    1、劳动合同有效,老板不给,你找劳动监察,按照不签合同计算,付双倍工资2、社保还是要交的,从07年计算;3、5万元你应该酌情赔偿,但是大头绝对是公司承担;4、你可以解除合同和要求补偿金。

  • 魁梧的发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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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17

    1、2、,程版主已经替我回答了,谢谢。3、赔多少没有标准,一般讲,即使是员工过错也应当由企业承担主要损失,因为员工过错是企业的经营风险。具体数字说不准,但是我在7、8年前看到过员工全赔的判决书。不过时代进步了,这个问题应该有新的认识。

  • 发嗲的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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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17

    1。是2。可以3。

  • 鳗鱼跳跳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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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32:17

    谢谢熊律师的耐心回复。我还想再问几个问题:1,您指的双倍工资是08年1月份至今的工资吗?2,我想离开公司,再交社保已经没意义,到时候转起来也麻烦,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一定的补偿?3,5万元大概要赔多少呢?4,我07年的工资结构是1500基本工资+200全勤+30电话补助,08年1月开始是1100基本工资+400周六加班费+200全勤+30电话补助。公司说这样算下来,我会不会拿到的补偿还不够赔偿公司的钱?[[i] 本帖最后由 台州小菲 于 2008-4-9 01:23 PM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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