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公司谈下合同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3-30 00:46:16 阅读:7516
我是07年12月15号来到公司,当初入公司的时候。曾经添过一份简单的资料表,这个表只有一份,在公司里面,上面规定了试用期为3个月,也就是在08年的3月15号左右完成,但是。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不是他规定的期限是无效的。 这是第一个问题。 我想跟老总谈下签订正式合同的事情,这里我也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律师: 在快满3个月的情况下根老总要求签订正式合同,这个应该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吧,那么。如果此时老总根我立刻签订了合同,我是否还能 向公司索要2月份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 86条貌似有这样的规定,而且貌似1月份是缓冲期不计算在内吧。如果算在内清帮我纠正下错误), 这是第2个问题 如果因为要求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而导致公司将我辞退。。那么我是否有权利享受 新劳动合同法 规定的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员工说明,并给与一个月的工资的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否拥有向公司要求给与我2月份双倍工资的权利 这是第3个问题 如果因为公司拒绝与我签订合同,我提出辞职的话,那么是否也享有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并且公司应发放这个月工资的权利 这是第4个问题 暂时就以上4个问题。。希望亲爱的律师朋友能给与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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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冷风

斯文的小馒头

2026-03-30 00:46:16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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