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办理离院手续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08:06 阅读:8637
尊敬的律师:你好! 有几个问题想向你请教一下: 1.我是2月4日向护士长交的辞职信,3月5日是否可以办理离院手续?人事说我是国家干部要提前半年通知才行,另外我没有让她签收辞职信,一旦医院不承认该怎么办? 2.我院于2008.2.24通过了房贴议案,写明凡2007.12.31在岗职工均可享受,我应该可以争取到吗? 3.我在1997年仍有6天公休和3天积休未用,是否可以得到补偿,若能补,怎么补? 希望能尽快给予答复 ,谢谢!

最佳回答

着急的红酒

傻傻的泥猴桃

2026-03-30 06:08:06

公休一般应当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一般不得累计到下年度使用 所以要求公休补偿的请求也比较困难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靓丽的睫毛
    回复
    2026-03-30 06:08:06

    公休一般应当在当年度使用完毕 一般不得累计到下年度使用 所以要求公休补偿的请求也比较困难

  • 娇气的白羊
    回复
    2026-03-30 06:08:06

    辞职信一般应当签收,如果时间存在争议的话,由用人单位举证;房贴恐怕比较难了;

  • 长情的中心
    回复
    2026-03-30 06:08:06

    不好意思是我打错了,不是1997年,是2007年,我院规定公休有效期到次年的3月份

  • 风趣的美女
    回复
    2026-03-30 06:08:06

    是否可以得到补偿需要与单位协商 但起码你可以在离职前使用掉公休 公休期间工资应当是照发的

上一篇 今年1月份去世了现在几个姐姐要求分抚恤金请问抚恤金有多少(江苏的)是否一定要和几个姐姐分抚恤金

下一篇 被辞退,公司拒绝补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