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最后一天,恳请帮忙解答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16:54 阅读:6004
三个月前,我给我公司员工租住了两间宿舍,属口头约定,有付房租和压金的凭据,没有合同。其中一间的两名员工住了一个月后离职,房子空下来了。因此房一此没锁,与我们合租的“房东(是二手房东)”便在里面放了很多东西,甚至偷偷住人,现在房屋三个月已到期,我们不打算再住,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并支付空出来那间房的两个月房租(因他们一直放东西在里面),如果无力支付,就让我们再继续住两个月。得到的答复是:押金要等到他们把房子再租出去才能退。他们放东西并没有影响我们,所以不属支付租金,也绝不可以再让我们继续住两个月。 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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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单身的项链

缥缈的导师

2026-03-29 23:16:54

可以主张要回押金。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俭朴的斑马
    回复
    2026-03-29 23:16:54

    可以主张要回押金。

  • 安静的野狼
    回复
    2026-03-29 23:16:54

    一般可以要回押金。周兴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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