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土地使用权租赁的问题请不吝赐教

司法 时间:2026-05-29 07:19:45 阅读:8541
99年,我和乡政府购买了原乡镇企业A厂的厂房,A厂的整体面积3200平方米,其中厂房的建筑面积是1100平方米。我已取得A厂的房屋所有证,然后乡政府又和我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协议》,上面注名明乡政府将A厂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共3200平方米米租给我使用。最近我听说法律规定:如果获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一并获得了房屋所占面积的土地使用权。由此推断,我和乡政府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应该是(3200-1100)2100平方米?乡政府和我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损害了我的权利?如果损害了我的权利 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有权利要求乡政府终止或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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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07:19:45

房屋所在范围内的部分是不用另行订立租赁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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