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内容可作为离婚证据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9:47 阅读:7026
不好意思,又要麻烦各位律师大人..(大家还记得我的事吧) 昨天,妻子发来短信,要求离婚,条件是:女儿(现在八个月)暂时由我扶养,她不出扶养费,但她随时可以要回女儿的扶养权. 我没同意,她就又发信息过来,说了一些污辱我的话. 如果到了孩子一岁时,我诉讼离婚,她这种要求,法院会支持吗? 她发给我的这些手机信息可以作为我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吗? 因为,我不满足她的要求,她不会跟我协议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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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的鸡翅

心灵美的背包

2026-03-30 04:49:47

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进行起诉离婚。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糊涂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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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9:47

    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能进行起诉离婚。

  • 清脆的彩虹
    回复
    2026-03-30 04:49:47

    孩子一岁以后,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如果你不同意,法院肯定是不会判孩子由你抚养,对方不出抚养费的。变更抚养权要有变更的理由,如果你出现了不适宜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会变更。手机信息建议保留,会有一定证明力度,但采不采信要看法庭调查具体情况。

  • 忐忑的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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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9:47

    如果离婚时子女归你抚养,则以后对方要再争取抚养权,会很困难。

  • 紧张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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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9:47

    建议你委托律师,,,注意保全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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