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的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32:09 阅读:4319
我现在购买了一套二物房,该房产的来龙去脉如下: 房产证上产权人张*, 张*于98年转让给王*, 王*于04年转让给张**, 我现在从张**手中购入该住房, 以上二次转让均没有过户也没有办理公证. 现在我不放心,请问老师: 1、我办理过户手续好吗?营业税加上其他税费,金额不小。 2、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合适吗?应该怎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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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蓝的眼神

乐观的乐曲

2026-03-30 10:32:09

首先两次房屋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转让没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现在房屋产权人仍为产权证上的户主张力,如需办理房屋过户,需与张力签定协议并办理过户。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激昂的嚓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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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首先两次房屋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转让没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现在房屋产权人仍为产权证上的户主张力,如需办理房屋过户,需与张力签定协议并办理过户。

  • 懦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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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只能确认债权,无法从根本上保障你的“物权”,因此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 舒服的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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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如果不过户的话,你的权利将无法保障。

  • 无情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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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房屋的买卖应当进行相应的产权过户。

  • 可爱的机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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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不能的。

  • 冷酷的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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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公证能够证明买卖合同的真实合法,为什么不能证明我的物权呢?比如说没办理过户此房的拆迁补偿利益我能得到吗?

  • 可爱的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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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10:32:09

    房屋买卖完成后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患无穷。因此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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