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权的咨询

司法 时间:2026-08-23 13:13:03 阅读:4073
我现在购买了一套二物房,该房产的来龙去脉如下: 房产证上产权人张*, 张*于98年转让给王*, 王*于04年转让给张**, 我现在从张**手中购入该住房, 以上二次转让均没有过户也没有办理公证. 现在我不放心,请问老师: 1、我办理过户手续好吗?营业税加上其他税费,金额不小。 2、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合适吗?应该怎么公证?

最佳回答

飘逸的航空

合适的老师

2026-08-23 13:13:03

首先两次房屋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转让没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现在房屋产权人仍为产权证上的户主张力,如需办理房屋过户,需与张力签定协议并办理过户。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落寞的百合
    回复
    2026-08-23 13:13:03

    首先两次房屋转让未办理过户登记,转让没发生物权变动效力,现在房屋产权人仍为产权证上的户主张力,如需办理房屋过户,需与张力签定协议并办理过户。

  • 感动的蓝天
    回复
    2026-08-23 13:13:03

    办理买卖合同公证只能确认债权,无法从根本上保障你的“物权”,因此必须办理过户手续!

  • 粗心的电源
    回复
    2026-08-23 13:13:03

    如果不过户的话,你的权利将无法保障。

  • 故意的小兔子
    回复
    2026-08-23 13:13:03

    房屋的买卖应当进行相应的产权过户。

  • 玩命的花瓣
    回复
    2026-08-23 13:13:03

    不能的。

  • 糟糕的冰棍
    回复
    2026-08-23 13:13:03

    公证能够证明买卖合同的真实合法,为什么不能证明我的物权呢?比如说没办理过户此房的拆迁补偿利益我能得到吗?

  • 务实的路灯
    回复
    2026-08-23 13:13:03

    房屋买卖完成后不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患无穷。因此为避免可能发生的风险,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上一篇 请问刚买的新房就出现质量问题,如何与开发商争取到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一篇 交通事故对方付全责我们如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