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快来帮帮忙吧!

司法 时间:2026-03-30 04:41:42 阅读:8198
咨询问题 公司现在不给付医药费了.这种现象算不算工伤啊?纵火犯人被捕了.正在审理中.请问律师责任应该由谁负责?如果我们起诉的话后果会是什么样?还有就是赔偿的问题! 请律师帮忙解答下~谢谢啦 事发时间: 2007年06月28日 事发地点: 大庆市**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事发经过: 受害人是该公司一名员工,寝室在公司的楼上(三楼),6月28日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有一名公司管财务的人员在二楼点火由于火太大,熟睡的受害人惊醒以后楼道全是烟雾被迫从三楼跳下.造成腰椎暴烈性骨折压迫神经导致二便失禁.目前仍在治疗,但没有什么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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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时的手链

优秀的秀发

2026-03-30 04:41:42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发生的,受害人不符合时空要件,按理不属于工伤。 但由于肇事者的侵权行为(纵火)引发公共安全不稳定和受害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受害人迫不得已跳楼避免生命死亡的紧迫性,(需证明是否迫不得已)可以认定为避险行为,受益人(肇事者)给予补偿,如果肇事者是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可以告单位。 但这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义气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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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1:42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发生的,受害人不符合时空要件,按理不属于工伤。 但由于肇事者的侵权行为(纵火)引发公共安全不稳定和受害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受害人迫不得已跳楼避免生命死亡的紧迫性,(需证明是否迫不得已)可以认定为避险行为,受益人(肇事者)给予补偿,如果肇事者是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可以告单位。但这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 犹豫的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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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1:42

    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发生的,受害人不符合时空要件,按理不属于工伤。 但由于肇事者的侵权行为(纵火)引发公共安全不稳定和受害人生命安全的威胁,受害人迫不得已跳楼避免生命死亡的紧迫性,(需证明是否迫不得已)可以认定为避险行为,受益人(肇事者)给予补偿,如果肇事者是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可以告单位。但这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 儒雅的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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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1:42

    伤残等级需要经过法医坚定后才能知道。

  • 忧伤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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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4:41:42

    那现在 我这是属于几级伤残啊 就是二便失禁 别的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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