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紧急求助!
我于2007年8月15日,在铜仁某监狱下属企业XX水泥厂购买水泥25吨,货款(7250元)于当日全部付清,由于货源紧张,一直没有提货,2007年9月底,据说企业改制,该厂承包给浙江一老板,并在厂门口通知,9月20日前所发生的买卖关系(未提货的)去监狱办理退款手续(不给水泥),退款金额按购买金额退还.原购买金额为290元/吨 现市场价为330元/吨.
我该怎么办,我要求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当时开有发票和提货卡,提货卡没有注明提货日期,如需提货提前预约)
请各位律师给予指点,谢谢!
热门文章
- 康达学院专转本五年制
- 高考一个考场分ab卷吗
- not only but also用法
- 某物体做自由落体运动,从释放开始计时,则物体在前2s内的平均速度为______m/s,物体下落2m时的速度大小为______m/s.
- 三角函数公式大全表格
- 地理中考必背知识点2022
- 2013-2014学年小学六年级科学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 人教版2014-2015学年小学五年级英语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试卷及答案
- 【Linux驱动开发】设备树详解(二)设备树语法详解
- 别跟客户扯细节
- 在别的城市买房子能落户吗
- 卖房前要把装修贷还完吗
- 高中政治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的方法探究
- “互联网+”背景下的初中英语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研究
- 2022年终止合同范本
- 租房合同范本范文
- 如何挑选土豆
- 如何挑选土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