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向公司要补偿?

司法 时间:2026-04-01 00:17:47 阅读:5794
我现在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办公室上班,虽然说是中美合资但是是中方老总管的,管理方法很陈旧,在他的脑子里只有工作工作再工作,我们现在一个月休息才二天,而且是轮休的,比如五一、十一这种节假日只放一天到二天.在他的概念里工人就要工作时间长付的工资少。 现在我们的工人试用期工资才600或者700,我们现在是苏州按的是一类标准最低按新标准是850元一个月了。可是我们虽然是人事部但是向他提了他也不肯加到最低标准。那些外地工人真是太可怜了。你们说我要不要去举报他,我们的和工人的合理工资和节假日要不要向他讨回? 我是人事部的一名科室人员,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我可以向公司要回我这一年来的加班费和节假日费吗?我怎么样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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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庄的大船

舒服的大船

2026-04-01 00:17:47

你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提出辞职,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你的加班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当然你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粗犷的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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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0:17:47

    你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提出辞职,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你的加班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当然你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你的主张。

  • 精明的大碗
    回复
    2026-04-01 00:17:47

    依法可以要回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法定休假日的合理工资。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 细腻的泥猴桃
    回复
    2026-04-01 00:17:47

    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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