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这样的案件2.雇主与被雇佣关系

司法 时间:2026-03-30 07:13:49 阅读:4991
夏雇佣我姐夫(余)给他干农活,9月25日下午5点左右夏开小四轮满载一车大瓜子,我姐夫(余)在上面坐着,在回家途中有一辆拉煤的大车,超车时强行占道将小四轮挂翻,小四轮司机(雇主夏)跳车脱离危险,乘车人余摔下来被小四轮压死。 我想问:这样的案件是不是应该分为两个案件处理?1.交通事故责任案件。2.雇主与被雇佣关系。如果可以分开那么是不是可以的到双份赔偿?即:交通事故赔偿中有小四轮司机(雇主夏)与大车司机划分责任进行赔偿。同时雇主也要进行雇佣关系赔偿。另外,如果成立都有哪些方面可以要求赔偿?如: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还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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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丝袜

糊涂的小蝴蝶

2026-03-30 07:13:49

后者非劳动关系的工伤,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但与交通事故重叠的部分只会获取一份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传统的小虾米
    回复
    2026-03-30 07:13:49

    后者非劳动关系的工伤,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但与交通事故重叠的部分只会获取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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