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8-23 17:42:54 阅读:9619
一套临街房产为两兄弟共有,不过房子一直由大哥居住,弟弟起诉到法院由求获得自己的的房产或赔偿,一审法院调解为经评估后由大哥进行经济赔偿,评估费用由弟弟支付.可后来才知道评估费用要18000多(按照房产价格的3%收费),弟弟暂时无法支付,就算借钱支付后也怕被告方无法支付(他们都在吃低保,而且大哥家子女很多都居住于该房内),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方能撤诉吗,撤诉后多久能够再次起诉?

最佳回答

单纯的信封

顺心的柠檬

2026-08-23 17:42:54

再问一个问题,如果评估结果出来被告方无法支付赔偿法院能采取什么强制执行方法

最新回答共有11条回答

  • 激情的超短裙
    回复
    2026-08-23 17:42:54

    再问一个问题,如果评估结果出来被告方无法支付赔偿法院能采取什么强制执行方法

  • 顺心的楼房
    回复
    2026-08-23 17:42:54

    撤诉后在诉讼时内可再诉。

  • 专一的发夹
    回复
    2026-08-23 17:42:54

    最好当面咨询。

  • 文艺的蓝天
    回复
    2026-08-23 17:42:54

    对方有财产吗

  • 酷酷的茉莉
    回复
    2026-08-23 17:42:54

    没有,就这所房子是能看见的财产。

  • 着急的店员
    回复
    2026-08-23 17:42:54

    如果调解书已经签收,表明该案已经审理终结,已经不存在撤诉问题,你以后也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调解书还没有签收,那可以申请撤诉,以后随时可以起诉。

  • 自信的猎豹
    回复
    2026-08-23 17:42:54

    调解书已经签了,只有交评估费这一条路了吗?

  • 阔达的方盒
    回复
    2026-08-23 17:42:54

    如果还没有评估,可以不交,也不进行评估就是。

  • 暴躁的羊
    回复
    2026-08-23 17:42:54

    谢谢刘律师和侯律师为我解惑,请问侯律师,如果不进行评估是否违反了一审的调解协议,法院会因此而判原告败诉吗?

上一篇 同工同酬能要求补吗

下一篇 关于咨询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