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没有权利叫子公司付工资给我们

司法 时间:2026-03-30 10:35:41 阅读:8622
我们是一家制药公司的正式员工,在该公司的出口部做业务员。该公司于2005年正式成立了一个贸易子公司,其实那个子公司用的就是出口部的全套人马,原出口部的经理就变成了子公司的董事长。 子公司成立之时我们的经理(即子公司董事长)就说将来我们的子公司是要独立核算的,但是现在条件还不成熟,所以出口部的人员暂先领用母公司的工资。后来子公司又从母公司财务部聘用了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这两人同时也还是母公司的员工),同时规定,这两人每月可从子公司处获奖金300元。    而从子公司成立至今近两年,我们原出口部的业务员未收到过子公司的一分钱。现在我们的身份既是母公司的员工,也是子公司的员工,母公司的活也干,子公司的活我们也干,可我们现在领取的是母公司的工资和奖金,我们向子公司的董事长提出索取子公司的工资时他回答“你就干一份活凭什么拿两份工资?” ,他的意思是我们以前干的是出口业务的活,现在干的也是出口业务,性质一样,就算是干一份活而已。 请问,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叫子公司付工资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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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明的小刺猬

无情的茉莉

2026-03-30 10:35:41

既然和和母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就要从母公司领取奖金和工资。 当然你们可以拒绝为子公司工作。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刻苦的抽屉
    回复
    2026-03-30 10:35:41

    既然和和母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就要从母公司领取奖金和工资。当然你们可以拒绝为子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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