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日期从何时算起?

司法 时间:2026-03-30 06:20:31 阅读:869
妻子于今年6月25日,在家中与我发生口角后,从手袋中取出汽油,点燃,家中着火. 幸好被我与母亲扑灭.妻子脚部烧伤,住院治疗,出院后一直在娘家居住. 我俩现有一女儿,出生于今年4月23日.一直喂奶粉.由我母亲带. 我想问:现在我与妻子的情况是属于分居吗?如果分居两年(是否可以从她出院算起),是否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 到时以分居两年作为离婚理由,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或证据? 还有,如果现在要诉讼离婚,是否一定要委托律师办理? 多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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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弱的雪碧

2026-03-30 06:20:31

不是必须委托律师,从出院算起。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冷静的身影
    回复
    2026-03-30 06:20:31

    不是必须委托律师,从出院算起。

  • 干净的大碗
    回复
    2026-03-30 06:20:31

    请注意,婚姻法规定的是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所以,如果仅凭此理由起诉离婚,并不是肯定可以判决离婚诉讼并不必须请律师,但如果你不熟悉程序及法律,建议最好委托律师办事,别因小失大,误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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