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求我承担这部分她拖欠的费用是否合理

司法 时间:2026-03-31 22:20:45 阅读:2277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一处二手住房,当时合同签定各项费用由原房主(卖方)缴清。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卖方(房主)要求我办理快件并由我来承担办理快件这部分费用,我没有同意,完全按照正常的房屋手续办理。办完后卖方说未及时放款给她给其造成损失,在结清原房主产生的费用时,发现原房主拖欠近1000元物业管理费用未结清。要求原房主清费结果她以未办理快件给她造成损失的理由只想承担一部分拖欠的物业费用,另一部分要我来付清。当时在中介方签协议时是口头承诺是尽快办理,我实际也没有拖延。因为卖方要求尽快办理所以还花了500元按卖方的要求委托中介办理。现在要求我承担这部分她拖欠的费用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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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情的小懒猪

寒冷的高山

2026-03-31 22:20:45

物业费用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有魅力的美女
    回复
    2026-03-31 22:20:45

    物业费用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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