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就这样继续默默的下去吗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25:36 阅读:9514
我从2002年12月进入公司,在进公司试用合格后就签定了劳动合约(每年签定一次),在2005年6月合同到期后再没有续签合同,(当时说是我所在的岗位没有合约名额,让给其他岗位的人,下次签定的时候在考虑),但是事实上我一直都还在公司跟以前一样的上班,一样的拿工资.唯一不同的是我自己在承担公司所该承担的例如养老保险等费用. 现在公司的新进人员都签定了劳务合同,但是原进公司部分人员还未签定,公司方面也没有意向签定,我需要就这样继续默默的承担下去吗?(大家都不齐心去咨询,都怕反映过后反失去现在的工作.) 現在我不想在继续沉默下去,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做才能找享受到我应该享受的利益.我可以向公司追回我以前为公司垫付的费用吗?

最佳回答

坚定的白羊

喜悦的乌龟

2026-03-29 23:25:36

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可以请求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紧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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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36

    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由此给你造成的损失, 可以请求赔偿。

  • 清爽的热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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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36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情况,重要的是有相关的证据!

  • 超帅的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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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36

    谢谢马律师的回复,但是我不知道应该向哪里反映问题,当地的劳动部门吗?

  • 震动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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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25:36

    主要是需要怎么证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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