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有劳动事实如何处理

司法 时间:2026-03-29 23:32:27 阅读:3004
请问,1,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发放工资,单位违法什么法规,应该怎么处理? 2,公司先与我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是我继续在该公司做同样的工作,拿同样的工资,九个月后,公司突然发来裁员通知,裁员通知上同时注明当日生效。补偿两个月薪水,请问,这个合理吗?如果公司可以单方面这样说,我应该得到怎样的报酬。 不胜为感!急盼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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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的菠萝

羞涩的毛巾

2026-03-29 23:32:27

应该得到而 未得到的收入,可以请求劳动监察帮助索回。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勤劳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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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9 23:32:27

    应该得到而 未得到的收入,可以请求劳动监察帮助索回。

  • 奋斗的面包
    回复
    2026-03-29 23:32:27

    1、单位没发工资给你,违反的劳动法,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经济补偿2、你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合同,公司突然裁员同时注明当日生效,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代通知金,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在终止合同的当日一次性结算的话,可以要求额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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