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求答

司法 时间:2026-10-24 10:51:40 阅读:2398
各位老师: 我和妻子于06年9月结婚,婚前由于妻子是外地户口,在我家购买新房的时候在房产证上将我妻子作为共有人处理。后来房款均为我父母支付。所有相关文件和付款证明均为我父亲签名。现在由于感情不合,妻子和我准备离婚,但她要求将房产的一半按照时价折成现金给她。请问,如果我起诉她不当得利,官司能否打赢?如果败诉会如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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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满的台灯

长情的身影

2026-10-24 10:51:40

你所说的不当得利官司你不能打赢。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爱听歌的小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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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51:40

    你所说的不当得利官司你不能打赢。

  • 重要的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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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51:40

    房产是共有的,但存在债务,从这个思路可考虑诉讼。

  • 魁梧的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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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51:40

    你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 魁梧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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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0:51:40

    嗯,同意4楼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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