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业人士!

司法 时间:2026-03-30 03:09:04 阅读:9320
我家的房子已经买了4年了,早在2年前我们单位的物业就收取了4000多元说是办房产证,但是一直拖着没办,昨天忽然又下了一份通知说要我们再交纳15000元办房产证,原因是单位物业因为某些原因延误了办证日期,导致现在办房产证的价格上涨,所以要再加收这部分钱. 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追究单位物业的责任,而不应该由我们再出这部分资金.因为是他们延误了我们的日期. 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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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导师

漂亮的乌冬面

2026-03-30 03:09:04

这要依据双方关于办理产权证的约定来进行判断。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彪壮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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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0 03:09:04

    这要依据双方关于办理产权证的约定来进行判断。

  • 贪玩的月亮
    回复
    2026-03-30 03:09:04

    那么我们需要什么证据之类的东西来证明么?比如说哪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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