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认定

司法 时间:2026-04-01 01:59:51 阅读:8131
由于家中需要装修然后请了搞装修的老表亲戚(是已付过工钱的)带了四个人来装修,到了装修的第三天我老表的舅舅家的儿子要来装修,于是老表亲戚就跟我们说要把他留下,作为我们也没有什么异议的,可是就在他来干活的第二天就把手给锯到了好像挺严重的,做了个手术,手术费我先垫了三千元,但对住院来说远远不够,而我也不想在什么都不不明不白中就由我来掏医药费,我现在的态度就是你先自己看看完出院后直接起诉我,该我承担的我承担,我不想现在就元底洞地掏钱。所以我就想问一下:关于这个案件责任主要在于谁?而我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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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小鸽子

虚心的花生

2026-04-01 01:59:51

:loveliness: 请您忙给回复好吗?谢谢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机灵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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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1 01:59:51

    :loveliness: 请您忙给回复好吗?谢谢

  • 繁荣的月饼
    回复
    2026-04-01 01:59:51

    不属于劳动关系。应由工头来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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