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为证据吗

司法 时间:2026-03-30 02:36:08 阅读:8202
大家好!我是广西的朋友.我想咨询 一下关于朋友之间的借还问题?   是这样的,我刚认识一个'朋友',他是河南的,在去年的3月份这样我分了几次借了有1万多块钱给他?因为他说他妈妈病了需要钱动手术,所以我才借给他的,说好几天后还的,可到现在他好象在躲避我,不想还,可我当时也没叫他留什么字据.朋友嘛.而且我就知道他是河南新乡的,也不知道他家的确切地址,现在也没什么可以和他理想,不过要找到他还是很容易的,我想告他,可我就有给他以前汇给他的钱的银行的回单,可以做为证据吗?我可以告他吗?   当时我借给他的钱是从银行汇款过去的,就有银行的回执单.而且我当时没带身份证,用的又是我朋友的身份证给对方从银行给汇过去的.所填对方的银行单上面所在地是河南新乡县.前面有的借给对方的都没有字据,那些是否也可以一起讨回.有字据的就只有银行回执单了,1万元这样.   我如果可以告他,是否有胜诉的可能,象我这样胜诉的几率是多少? 在说了,我就知道对方的大概地址,我不知道他家在什么路,我没去过他家,他家的电话又停机了,不过我知道他以前所在的学校,河南中原广播学院就读过.要是我不能找到他,什么办?是否还可以告他呢?    如果我可以告他!那么律师费用案件的诉讼费用是否也应都由对方承担?什么个计算?还有,如果可能,我还可以连带一些什么行的赔偿损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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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的水蜜桃

简单的蜗牛

2026-03-30 02:36:08

你应当在取相应的证据后起诉对方还款。律师的代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法院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无限的白羊
    回复
    2026-03-30 02:36:08

    你应当在取相应的证据后起诉对方还款。律师的代理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法院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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