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探视权

司法 时间:2026-10-24 14:16:41 阅读:2399
离婚后女方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且拒付扶养费,多次上男方父母家无理取闹,骚扰老人,以探视孩子为由,多次在未征求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将孩子接走,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请问:对这种情况能通过法律途径取消女方的探视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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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4 14:16:41

就此事协商不成,根据具体情况解决,如有判决规定了探视权的方式,则可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探视,如未有判决规范此事,可另行诉讼解决,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中止对方探视权。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微笑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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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就此事协商不成,根据具体情况解决,如有判决规定了探视权的方式,则可申请法院裁定中止探视,如未有判决规范此事,可另行诉讼解决,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中止对方探视权。

  • 漂亮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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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可申请中止探视。

  • 含糊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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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除非能证明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否则,很难。

  • 包容的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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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除非能证明严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否则,很难。

  • 精明的白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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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如确实对孩子造成了影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优雅的雪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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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4 14:16:41

    同意5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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