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买了一套房,是否有所谓签协议之说

司法 时间:2026-03-31 20:21:26 阅读:9263
我于去年买了一套房,当时已经交了房款,未交车库款,但由售楼中心代收了面积为21平米的房屋维修基金,有票据。 可昨天售楼中心通知前去签所谓协议时车库却变成了18平米。 请问 1. 买车库是否有所谓签协议之说。一般这个手续是如 何完善的。与主房是否连体售出。 2. 售楼中心若是故意是否构成欺诈,如果我坚持要回 21平米的车库,该怎么办,如果要不回是否有相关 的条文要求售楼中心贴补损失。 我很着急,也不懂,盼望得到实际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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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的小蘑菇

乐观的月饼

2026-03-31 20:21:26

房屋买卖以实际面积为准; 你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如过是新房,一般以实测面积为准;不足或超出面积按照合同价补助; 但一般房地产买卖的面积误差不得超出3%;如面积多出3%则只能收3%的面积款; 如面积少过3%则可以解除合同;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你差价。 以上供参考。上海律师刘敏青13122514848答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潇洒的麦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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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26

    房屋买卖以实际面积为准;你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如过是新房,一般以实测面积为准;不足或超出面积按照合同价补助;但一般房地产买卖的面积误差不得超出3%;如面积多出3%则只能收3%的面积款;如面积少过3%则可以解除合同;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不你差价。以上供参考。上海律师刘敏青13122514848答

  • 闪闪的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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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26

    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尚未对这些附属物的权属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物权法草案中,有法学家建议“会所、车库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如无约定的,除开发商能证明为其所有的,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因此,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购房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商品房附属的车库、杂物间等的归属。一般说来,草坪、绿地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是也有不少楼盘出现一些奇怪的现象,如规划图上的绿地或高尔夫球场后来盖起了楼、列在小区配套之内的绿地、公园甚至出入小区的道路是发展商为寻找卖点和为卖楼暂时租来的,等楼一卖完,业主要到公园就得交钱,出入自家小区还得交过路费。因此,最好事先搞清楚小区规划中的绿地、高尔夫球场是否永久绿地或是预留的发展用地,如果是永久绿地最好把其权属和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写入合同附件。周兴芳律师,13075837906

  • 雪白的冰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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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26

    你房子的面积是多少?当时售楼中心为什么收取21平方米的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对于车库与商品房是怎样宣传的?当时车库的面积及位置确定吗?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车库是与商品房整体销售,或者说购商品房即连带购买相应面积的车库,而且,车库的面积及位置已经确定,开发商现在的行为就是违约。

  • 粗暴的小懒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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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26

    车库与房屋应当是分开销售的。应当有相应的协议进行约定。

  • 阔达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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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31 20:21:26

    非常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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